1.校内人员查档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,在开放时间内到本馆查阅和利用。
2.学生成绩查档,需凭本人院系证明或本人身份证;委托查询学生成绩,需带齐委托书、开具委托人原院系证明和被委托人有效证件。
3.校外人员查档,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所在单位介绍信等合法证明;校外委托查档,除需持有委托人有效证件外,还需带齐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证件。
二、未开放档案查档
1.校内人员查阅本部门未开放档案,需持部门介绍信;查阅其他部门的未开放档案,需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或档案形成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。
2.校外人员需出具单位组织部门介绍信,写明查阅理由和要求,经档案馆领导或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利用。
1.馆藏档案不外借(特别是原件)。若有特殊需要必须外借时应提出外借申请,经馆领导审批后,方可办理出借手续。
2.档案外借期限不得超过一周,如有需要可办理续借手续。逾期不还且未办理续借手续者,本馆将会同主管部门酌情予以处罚。
3.借阅者应对所借档案的安全保密负责,档案外借期间应妥善保管,并保持档案的整洁。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,以便及时追查处理。
4.利用者不得擅自拆卷,更不得在案卷上涂改、划圈、眉批、增删、抽页、剪裁和污损。利用过程中如有损坏,本馆可根据档案价值责令利用者进行赔偿。
5.对纸张已经发脆或珍贵档案不得复印,更不得外借。
6.为保护档案,档案阅览室内禁止吸烟,饮料和食品等谢绝入内。
7.每人每次调阅档案不超过10卷,申请调卷前未还档案不超过5卷。
联系方式
档案查询利用、出国成绩单电话:025-85866696;档案归档电话:025-85866696/025-85866694
档案开放范围参照《南京邮电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